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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偿代办制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3-12-19


一、林业局各科室实行无偿代办制。

二、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办理事项,第一个受理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,协调到有关科室进行办理。

三、各科室要无偿代办单位、企业、个人所申报的事项,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。

四、在无偿代办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林业局相关制度,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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